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指导思想是,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按照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要求,以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为引领,贯彻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,全面实施改革强军战略,着力解决制约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体制性障碍、结构性矛盾、政策性问题,推进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,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战斗力,进一步解放和增强军队活力,建设同我国国际地位相称、同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,为实现“两个一百年”奋斗目标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力量保证。
把握这个指导思想,关键是要抓住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这个“牛鼻子”,坚持用强军目标审视、引领、推进改革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围绕实现强军目标,中央军委统筹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,统筹军事力量建设和运用,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,制定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,提出一系列重大方针原则,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。要通过改革把这些重大战略谋划和战略设计落实好,为贯彻强军目标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。
第一,着眼于贯彻新形势下政治建军的要求,推进领导掌握部队和高效指挥部队有机统一,形成军委管总、战区主战、军种主建的格局。军委管总、战区主战、军种主建,是领导指挥体制改革的总原则。这是党中央、中央军委立足党情国情军情,在把握现代军队领导指挥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确定的,有着政治上的深层次考虑。这个总原则要解决的问题,就是在新形势下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,确保军委高效指挥军队,确保军委科学谋划和加强部队建设管理。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,首先要深刻理解和把握这个总原则,牢牢坚持这个基石。
我多次讲,改革不是改向,变革不是变色。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,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,是为了更好发挥我们军事制度的优势。改革必须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通过一系列体制设计和制度安排,把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进一步固化下来并加以完善,强化军委集中统一领导,更好使军队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集中于党中央、中央军委。国防和军队改革不论怎么做,这一条不能有丝毫含糊和动摇。
我们决定对军委总部体制作出调整。总部制是历史形成的,对推动我军建设发展、保证各项重大任务完成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,应该充分肯定。同时,随着形势和任务发展,这种体制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,职能泛化、条块分割、政出多门、相互掣肘、战略功能不强的问题比较突出。特别是四总部权力相对集中,事实上成了一个独立领导层级,代行了军委许多职能,不利于军委集中统一领导。我们把总部制改为多部门制,设七个部(厅)、三个委员会、五个直属机构,就是要从职能定位入手,优化军委机关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,使军委机关真正成为军委的参谋机关、执行机关、服务机关。
长期以来,我军实行作战指挥和建设管理职能合一、建用一体的体制,这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。现在看,这种体制难以适应现代军队专业化分工的要求,难以适应信息时代能打仗、打胜仗的要求。这种体制不调整,势必影响作战效能和建设效益,不利于军委对全军实施高效的领导指挥。我们决定重新调整划设战区,建立健全军兵种领导管理体制,就是要使作战指挥职能和建设管理职能相对分离,把联合作战指挥的重心放在战区,把部队建设管理的重心放在军兵种,让战区和军兵种在军委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。
根据国家安全威胁和军队担负的使命任务,我们决定把现在七大军区调整划设为东部、南部、西部、北部、中部五大战区。我们决定健全军委联合作战指挥机构,同时组建战区联合作战指挥机构,构成平战一体、常态运行、专司主营、精干高效的战略战役指挥体系。还要根据联合作战指挥体制,相应调整联合训练、联合保障体制。
我们对领导管理体制和联合作战指挥体制进行了一体设计,决定组建陆军领导机构,既解决我军组织体系中长期存在的一个结构性短板,又为建立健全联合作战指挥体制创造条件,也有利于军委机关调整职能、精简机构人员。考虑到第二炮兵实际上担负着一个军种的职能任务,我们决定把第二炮兵更名为火箭军。这样调整后,就构建起军委—战区—部队的作战指挥体系、军委—军种—部队的领导管理体系。
这轮改革力度大,大就大在我们下决心打破了长期实行的总部体制、大军区体制、大陆军体制。这是对我军整个组织架构的一次重塑,军委、战区、军种都必须适应这个新格局。调整后的军委机关要以主要精力履行战略谋划和宏观管理职能,尽快从四总部体制运行模式转变过来。战区要以主要精力研究打仗、指挥作战,尽快从大军区体制运行模式转变过来。军兵种要以主要精力抓好部队建设管理,逐步从建用一体运行模式转变过来。
有的同志担心,新的战区不直接领导管理部队,是不是能对部队实施有效指挥?这里,我要说清楚,战区作为本区域、本方向唯一最高指挥机构,其指挥权责是中央军委赋予的,这是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重要存在形式,所有担负战区作战任务的部队必须坚决服从指挥。要明确战区指挥权责,通过法规制度保证战区指挥权责落到实处。战区指挥既包括战时也包括平时,如果平时不组织战备和军事行动,没有情况牵引备战,没有实践经验积累,一旦打起仗来是难以履行联合作战指挥职能的。
第二,着眼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军、从严治军,抓住治权这个关键,构建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。依法治军、从严治军,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略。一支现代化军队应该是高度重视法治纪律的军队。我们推进强军事业、建设强大军队,没有法治引领和保障不行。要全面落实中央军委《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》,构建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,加快实现治军方式的“三个根本性转变”。
依法治军,关键是依法治权,必须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,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。这三年来,党中央、中央军委狠抓军队正风反腐,军队“四风”问题和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得到遏制,但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完全破解,一些部门和领域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复杂严峻。权力必须有制约和监督,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,这是古今中外都证明了的一个道理。我们必须利剑高悬,以顽强的意志品质,坚决减存量、遏增量,推进标本兼治,不断压缩腐败现象生存空间,确保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。
目前,在权力制约和监督方面,我们的制度设计和制度落实存在着一些问题,主要是一些制度执行力不强,权力运行监督体系不完善、不得力,特别是对领导机关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形同虚设。“善除害者察其本,善理疾者绝其源。”我们决定按照决策、执行、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来区分和配置权力,重点解决纪检、巡视、审计、司法监督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够的问题,以编密扎紧制度的笼子,补上体制机制方面的漏洞,努力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。
我们决定组建新的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,由军委直接领导,同时向军委机关部门和战区分别派驻纪检组,发挥纪检、巡视监督作用,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。在去年调整解放军审计署建制领导关系的基础上,我们决定组建军委审计署,进一步改革审计监督体制,全部实行派驻审计。我们决定组建新的军委政法委员会,可以加强军委对军队政法工作的领导。解放军军事法院、解放军军事检察院由军委政法委员会领导管理,同时调整军事司法体制,按区域设置军事法院、军事检察院,保证它们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。这样的改革设计,有利于形成决策权、执行权、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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